关于对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批复
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文件
辽学位办[2008]26号
关于对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批复
东北财经大学:
你校《东北财经大学关于网络教育学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请示》(东北财大校字[2008]10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辽宁省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辽学位[2004]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研究,我办批复如下:
一、 辽宁省内的网络教育学生申请学士学位须参加辽宁省成人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
二、 辽宁省外的网络教育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可参加当地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或参加全国英语等级(三级)考试(全称是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简称PETS)。
三、请你校学士学位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授予网络教育学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并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我办备案。其它相关工作仍须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理。
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